广西纺织服装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指南
一、受理范围
1.针对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、控告;
2.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;
3.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。
二、举报原则
检举、控告人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,不得损害国家、社会、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;检举、控告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。对借检举、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;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提倡署实名举报,署实名举报的,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。
2、填写“举报内容”时,力求详尽,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主要证据、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。
四、信访举报途径
1.信函举报: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银象路52号 广西纺织服装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(收) 邮编:530219
2.来访举报:广西纺织服装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三楼综合办公室
3.电话举报:0771-5851843 (兼传真)
4.邮箱举报:2963755968@qq.com